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05 点击次数:490 发布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22日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转让)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代理、资产处置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包括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车辆、软件、家具、教材、图书(电子资源)、办公耗材、劳保福利用品、学生公寓用品、学生军训服装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包括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绿化养护、印刷、咨询、代理、维修保养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修缮、绿化、拆除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

第三条 学院采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采购、全程监督的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学院及所属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即原“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领导全的采购工作,审议学院采购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采购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审定评审专家库、商家库建设方案

(三)审批采购立项、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审定评审结果,确定中标(成交)商家,重大项目提交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六条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原“招标领导办公室”)是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国有资产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招标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拟订学院采购规章制度,组织采购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协助学院财务部门根据学院采购实施部门(以下归口部门)提交的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学院年度采购计划

(三)负责建设、管理、维护评审专家库、商家库

(四)召集财务处、监察审计处、归口部门等相关部门召开采购项目工作协调会,审核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讨论采购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受理采购项目立项申请,审核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会同财务处、归口部门对商家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商家名单,审核商家考察方案,参与考察工作

(六)会同监察审计处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小组(以下称谈判小组),参与限额以上采购项目的开标谈判过程。审核采购结果,办理报批手续

(七)根据归口部门需求,起草采购公告和文件。接受商家报名,参与资格预审,发售采购文件,组织考察商家。组织商家勘察现场,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谈判、询价等工作。根据审定的采购结果,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协助归口部门答复商家质疑,协助监察审计处做好商家投诉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 归口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上级规定和学院规章制度

(二)编制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

(三)按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工程建设、进口产品等项目的报批手续

(四)审核采购需求,提出采购立项申请、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编制采购需求文件

(五)起草采购合同,按规定与中标(成交)商家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履行工作,对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组织质量回访,处理售后服务问题

(六)做好委托招标项目的委托、沟通与协调工作,参与项目开标

(七)组织管理归口范围内采购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组织工程类项目、货物类重大项目和服务类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管理货物类一般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

(八)做好采购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 财务处、监察审计处是学院采购工作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财务处负责审核采购资金落实情况,依据合同及有关凭据支付采购款项,做好资产入账等工作。参加采购项目工作协调会,参与学院自行组织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开标(谈判)等采购程序

(二)监察审计处负责对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处理商家投诉参加采购项目工作协调会,对考察商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以及开标(谈判)等采购程序实施过程监督参与学院自行组织采购项目的开标(谈判)等采购程序,实施过程监督负责合同审核、决算审计、结算审核等工作。

第九条 需求部门(含课题组、项目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学院规定,做好采购项目的论证工作,提出采购申请和采购需求,协助归口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商家考察、采购需求文件编制、采购合同拟订等工作

(二)向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报告调研情况,接受相关咨询

(三)协助归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对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按照学院规定做好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是独立负责采购项目评审并推荐中标(成交)商家的临时机构。

(一)学院建立评审专家库,通过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等方式征集专家,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报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选)。专业性强、情况特殊的采购项目,需要从评审专家库以外聘请专家的,由需求单位或相关部门按不低于13的比例推荐并加入评审专家库后随机抽取

(三)评标委员会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一般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一条 学院建立商家库,凡愿意参与学院采购活动的厂商均可提出申请,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加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的采购项目,可从商家库中随机抽取,视为合格商家(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除外)。

第十 学院采购实行归口部门集中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处、基建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单位)为学院采购的归口部门,具体分工为:

与教学相关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家具、实验材料、软件、仪器设备维保、信息服务等采购项目图书(含电子资源)、教材等采购项目归口教务

(二)与科研相关的仪器设备软件、信息服务等采购项目归口科研处;

与学生管理学生活动相关的货物类和服务采购项目归口学生处;

(四)与招生就业相关的货物类和服务采购项目归口招生就业处

)办公家具、办公耗材、教室家具、学生宿舍家具等采购项目修缮改造、园林绿化等工程类项目,与工程配套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学生公寓用品、学生军训服装等货物类采购项目物业管理、电梯和中央空调等大型公共设备维保、校园绿化养护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饮食物资、食堂用品、维修材料、经营性用房租赁等项目归口总务处

)与校园基本建设相关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等采购项目归口基建处

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消防器材采购与消防设施维保等采购项目归口安全保卫处。

职能分属交叉的采购项目,归口部门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无法归属到上述归口部门的采购项目,需求单位可以委托归口部门采购,也可以报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本办法组织采购。

第三章 采购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

第十 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政府分散采购、学院自行采购等,其中政府集中采购、政府分散采购为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适用范围如下:

(一)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包含品目、金额等内容,采购标的同时满足品目和金额标准的,必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工程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50万,必须执行政府分散采购其中政府集中采购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省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的通知》(财购[2014]1686)进行,政府分散采购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分散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购[2014]1054)进行。

属于省级网上商城采购目录通用办公设备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购[2017]290号)进行采购属于省级定点库目录内的货物和服务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财购[2015]1180号)实行定点采购。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的采购项目,学院可以自行采购。

第十 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及其代理机构须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 学院自行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等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为招标方式,其余为非招标方式。

第十 学院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由归口部门提出建议并承担主体责任,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情况特殊,需采用邀请招标或非招标方式的,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其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应通过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提供至少3名同行专家的论证意见

(三)采购实施过程中,因公开招标失败等原因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的,由归口部门提出申请,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 审定采购结果及确定中标(成交)商家的权限:

(一)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采购结果,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所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确定中标(成交)候选商家

属于政府分散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采购结果,由委托代理机构或学院自行组织招标所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确定中标(成交)候选商家

属于学院自行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的采购结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或归口部门组织招标所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确定中标(成交)候选商家。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十 需求单位根据学院预算、项目经费等采购预算向归口部门申报采购计划,归口部门汇总编制部门年度采购计划,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归口部门的采购计划,编制学院年度采购计划,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十九 实施采购时,需求单位向归口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并附送采购需求和论证报告等资料。归口部门对需求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后,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进口产品等审批手续,编制需求文件,提出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建议,填写采购立项审批表,按规定权限审批。

(一)列入学院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按计划安排采购。未列入学院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须在落实资金来源并经批准立项后,按立项时间顺序安排采购。因特殊原因,时间紧急的,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优先安排。

(二)年度采购计划内的同类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合并立项采购。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采购项目工作协调会对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采购文件的重要条款进行审核,并按照第十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采用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公开招标的,在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开邀请商家参与投标。邀请招标的,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监察审计处、归口部门通过从商家库中抽取(选)、相关部门推荐或直接邀请等方式确定不少于3个符合条件的商家,由归口部门向其发出投标邀请函

(二)资格审查。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对商家的资格审查可采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实行资格预审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和归口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商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商家名单。实行资格后审的,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对投标商家进行资格审查

(三)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束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向合格商家发售招标文件。实行资格后审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途径发售

(四)投标。投标商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截止时间根据投标商家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确定

(五)开标。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财务处、监察审计处监督,并邀请所有投标商家代表参加。开标前,由投标商家推选代表或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当场公开唱标

(六)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内容、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审结束后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1-3家中标候选商家。评标委员会按第十条的规定组建

(七)结果公示。评标结果由归口部门确认,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

(八)审定采购结果,确定中标商家。评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第十八条规定的权限审定并确定中标商家

(九)中标通知。归口部门根据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向中标商家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可在采购活动前成立,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邀请商家之前或评审之前组建。谈判小组按第十条的规定组建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制订或由归口部门编制经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的程序和内容、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商家名单并发出谈判文件。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归口部门、监察审计处通过公开邀请、从商家库中选取、相关部门推荐直接邀请等方式确定不少于3个符合条件的商家参加谈判因投标商家不足三家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家不足三家等原因导致公开招标失败,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的,可直接邀请一家或两家合格投标商家参加谈判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规则,集中与每个商家分别进行谈判后,推荐成交候选商家

(五)确定成交商家。谈判结果由归口部门确认,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第十八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确定成交商家

(六)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商家确定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归口部门根据批复向成交商家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程序,要求商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审后,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商家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商家。

第二十 按照有关规定,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金额标准向商家收取招标文件成本费,由归口部门收取,所收费用上缴学院财务处,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商家以银行汇票、银行汇款等形式向学院缴纳不超过采购项目估算价百分之的投标保证金,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

第二十 参与学院采购活动的商家对学院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提出书面质疑,由归口部门负责答复,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助。投标商家对开标程序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相关部门当场答复。投标商家对答复不服的可以向监察审计处投诉。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二十 归口部门代表学院,遵照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与中标(成交)商家签订合同。

第二十 归口部门应当在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投标文件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与商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归口部门可向商家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二十 各类采购合同应按学院有关合同审核的规定审核后方可正式签订。

 归口部门在6个月内需追加与采购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或服务的,经调研市场价格未出现下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并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与商家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六章 采购验收

第三十条 采购项目实施完毕后,应办理验收手续。货物类重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由归口部门组织验收,货物类一般项目由需求单位组织验收具体参照学院相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 货物类项目的验收以合同条款或样品为依据,按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或产品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填写验收报告,凡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应拒收,并按合同条款索赔。工程类项目的验收按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须通过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验收的采购项目,应在取得相关检测合格证后,方可组织验收。

第三十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归口部门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购货发票等原始凭证办理结算手续,财务处按合同约定付款。按学院规定或合同约定需要审计的,按规定报监察审计处审计。

第七章 采购档案

第三十条 所有学院采购项目均应建立资料档案。学院采购项目的资料档案应当包括从立项到验收的各个环节的全部资料,包括采购预算、采购申请及批复、招标(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正本、评标报告、开评标记录、合同文本、验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归口部门负责采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相关规定移交学院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十 设备采购项目应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质保书、物件清单、技术资料等文件材料。技术档案由使用单位收集整理并负责保管。

第八章 责任与处罚

第三十条 参与学院采购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按章办事、不徇私情、公正廉洁、保守秘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学院采购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第三十条 参与学院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经相关部门调查认定后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受托代理学院采购项目的中介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泄露秘密或与投标商家串通损害学院利益的,学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 学院对商家实行诚信管理。参与学院采购活动的商家有《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行为和不良行为的,经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归口部门等部门确认,并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记入其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分、不退投标保证金、一定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学院采购活动等处罚。给学院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流程

 


附件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组织形式

类别

品目是否在集中采购目录内

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组织形式

货物类、服务类项目

集中采购目录内

≥20万

政府集中采购

<20万

学院自行采购

属网上商城采购(原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无论金额大小

网上商城采购

属集中采购目录内定点采购的品目,无论金额大小

定点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外

≥20万

政府分散采购

<20万

学院自行采购

工程类

项目

集中采购目录内

≥100万

政府集中采购

<100万

学院自行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外

≥50万

政府分散采购

<50万

学院自行采购

注: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参照省财政厅相关文件;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包含品目、金额等内容,采购标的同时满足品目和金额标准的,必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工程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50万,必须执行政府分散采购。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的采购项目,采购人自行采购。


附件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审批权限、合同签订权限及公告平台

类别

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

审批

权限

合同签订权限

公告

平台

货物类、服务类项目

预算金额<5万元

直购、询价等

(由归口部门确定,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自行采购)

分管院领导

部门负责人

校园网

公告

5万元≤预算金额<20万元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确定,组织采购)

分管院领导

分管院领导或其授权人

校园网

公告

预算金额≥20万元

1.属政府集中采购,由政府集采机构协商确定

2.属政府分散采购,由院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院党委会

学院法人或其授权人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工程类项目

预算金额<10万元

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

(由归口部门确定,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自行采购)

分管院领导

部门负责人

校园网

公告

10万元≤预算金额<50万元

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确定,组织采购)

分管院领导

分管院领导或其授权

校园网

公告

预算金额≥50万元

1.属政府集中采购,由政府集采机构协商确定

2.属政府分散采购,由院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院党委会

学院法人或其授权人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注: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类项目100万元(车辆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单项或批量采购服务类项目80万元;工程类项目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依法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附件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时间

 

项目负责

 

联系电话

 

采购类别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项目预算资金

 

采购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自行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其他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立项文件

附原件,无完备立项审批文件的不予受理

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印章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201711

项目申报(需求

部门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归口部门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院领导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院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1.必须要有完整的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2.项目中各项技术参数及预算必须细致、明确;

3.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附件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需求表

(货物类)

一、需求概况

项目名称

需求部门项目负责人填写

项目编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填写

项目预算

    万元(项目负责人填写)

项目概况

根据需要填写

项目是否分包

分包预算

分为   个包,第1包:分包名称,   万元,第2包:分包名称,

   万元,第3包:分包名称,   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3、……;

4、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填写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如无特殊要求可不填写;

2、如项目分包,且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地点、期限不同,请分别填写各包别要求。

付款方式

 

供货及安装地点

(服务地点)

 

供货及安装期限

(服务期限、工期)

 

免费质保期

 

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分值设置:技术分   分,价格分   分)

注:

(1)询价、竞争性谈判及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综合评分法,货物类价格分值40-60分,低于40分(最低30)须说明

是否购买进口产品并已履行审批手续

是/

如采购进口产品且已履行审批手续,请提供财政厅批文复印件或扫描件,且在货物需求表中标明,如:某产品(原装进口)。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格式及填写要求。

注: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请需求部门提供需求时按照采购需求格式要求提供。

采购需求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是/

备注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二、技术需求

   包:XXXXXXX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某产品

一、技术要求

1、某项指标:…………;

2、某项指标:…………;

3、某项指标:…………;

4、…………:…………;

二、其他要求(如有)

(填写产品资质、生产厂家资信、授权、售后服务等要求)

1

2

3

XX个/台/套

2

 

 

 

3

 

 

 

4

 

 

 

 

……

……

 

 

三、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如有)

 

四、其他要求(如有)

 

五、样品(如有)

 

六、采购需求填写要求

(一)字体及格式:货物需求表中所有字体均使用宋体小四,行距1.0;所有技术参数要求按照“1、某项指标:…………;”的形式填写。

(二)单元格对齐方式:技术参数栏采用两端对齐格式,其余表格均采用居中格式。

(三)填写产品技术参数时,建议根据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填写,非关键技术指标或与产品性能无关的指标建议少提或者不提,不建议完全复制某特定型号产品的技术参数;

(四)星号条款:统一采用标注;

(五)分包项目,每包一个货物需求表;

 

七、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项目适用)

综合评分详评指标表: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X-Y

 

 

X-Y

 

 

X-Y

 

 

X-Y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需求表

(服务类)

一、需求概况

项目名称

需求部门项目负责人填写

项目编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填写

项目预算

    万元(项目负责人填写)

项目概况

根据需要填写

项目是否分包

分包预算

分为   个包,第1包:分包名称,   万元,第2包:分包名称,

   万元,第3包:分包名称,   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3、……;

4、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填写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如无特殊要求可不填写;

2、如项目分包,且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地点、期限不同,请分别填写各包别要求。

付款方式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工期

 

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分值设置:技术分   分,价格分   分)

注:

(1)询价、竞争性谈判及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服务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综合评分法,服务类价格分值20-30分,低于20分(最低10分)须专家论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格式及填写要求。

注: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请需求部门提供需求时按照采购需求格式要求提供。

采购需求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是/

二、项目概况

 

三、服务需求

 

四、报价要求

 

五、其他要求

 

六、采购需求填写要求:

(一)字体及格式:项目概况、服务需求、报价要求及其他要求中所有字体均使用宋体小四,行距1.5,首行空两格。

(二)服务需求中应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人员配备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要求。

 

七、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项目适用)

综合评分详评指标表: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X-Y

 

 

X-Y

 

 

X-Y

 

 

X-Y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需求表

(工程类)

一、需求概况

项目名称

需求部门项目负责人填写

项目编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填写

项目预算

    万元(项目负责人填写)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项目是否分包

分包预算

分为   个包,第1包:分包名称,   万元,第2包:分包名称,

   万元,第3包:分包名称,   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3、……;

4、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填写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如无特殊要求可不填写;

2、如项目分包,且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地点、期限不同,请分别填写各包别要求。

注册建造师资质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是否设置预留金(不得超过控制价的5%)

 

合同工期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格式及填写要求。

注: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请需求部门提供需求时按照采购需求格式要求提供。

采购需求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是/

二、报价要求

 

三、其他要求

 

四、图纸

项目如有图纸,请提供设计院出具并经盖章确认的施工图。

 

五、清单控制价

项目如有清单控制价,请提供经造价咨询事务所编制并经盖章确认的清单控制价。

 

六、采购需求填写要求:

(一)字体及格式:项目概况、工程需求、报价要求及其他要求中所有字体均使用宋体小四,行距1.5,首行空两格。


附件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公告(文件)确认及发布记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责任人

部门:           姓名:         

联系电话

 

采购人须知: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部门承诺本次招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不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部门已详细审阅采购人须知及本项目采购公告(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均在本表备注中列明),现予确认,现申请发布

归口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察审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院领导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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