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审批权限、合同签订权限及公告平台
发布时间:2018-12-05 点击次数:443 发布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
类别 |
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
审批 权限 |
合同签订权限 |
公告 平台 |
货物类、服务类项目 |
预算金额<5万元 |
直购、询价等 (由归口部门确定,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自行采购) |
分管院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 公告 |
5万元≤预算金额<20万元 |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确定,组织采购) |
分管院领导 |
分管院领导或其授权人 |
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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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20万元 |
1.属政府集中采购,由政府集采机构协商确定 2.属政府分散采购,由院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
院党委会 |
学院法人或其授权人 |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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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项目 |
预算金额<10万元 |
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 (由归口部门确定,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自行采购) |
分管院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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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预算金额<50万元 |
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确定,组织采购) |
分管院领导 |
分管院领导或其授权 |
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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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50万元 |
1.属政府集中采购,由政府集采机构协商确定 2.属政府分散采购,由院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
院党委会 |
学院法人或其授权人 |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
注: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类项目100万元(车辆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单项或批量采购服务类项目80万元;工程类项目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依法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